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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起步早效果好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6-12-15 19:12:38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25日上午,常德市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在全省各市州率先部署全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行部门内、领域内、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到2017年底基本建成权责统一、监管到位、权威高效、覆盖城乡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

  近年来,常德市坚持不等不靠、稳打稳扎,围绕“总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扎实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在重点领域探索“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2005年,在市县两级相继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市政园林方面全部处罚权、规划方面未经批准违法建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保、工商、公安交通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2009年以后,又将规划方面经过批准后的违法建房行政处罚权集中到城管执法机构。2010-2011年,整合原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交由新成立的市县两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并界定了市、区两级文化市场领域执法事权分工。二是在部门内部探索“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从2009年起,陆续组建市县两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大队)、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执法局、市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主管部门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所有行政执法权。目前,市本级已组建14个部门内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三是在重点区域探索“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2015年,相继组建桃源县陬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水资源保护处、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区域性综合执法机构,开创了部门内、领域内、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齐头并进的新局面。经过十年探索,常德市行政执法方面的政府职责体系、行为方式和组织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分兵把守”“各管一段”的行政执法局面明显改观,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明显增强。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2015年初成立以后,统一行使8个部门涉及10多部法律法规的100多项行政处罚权,半年多时间就抓捕非法电击鱼船30余艘,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2起,并成功破获7人毒杀和非法买卖46只野鸭、2只野生小天鹅的“1.19”毒鸟案,扭转了多头执法和执法成本高、效率低的尴尬局面。

  2016年,当全国22个省级行政区的138个城市尚在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时候,常德市以非试点地区身份,提前跨入全面综合执法新阶段。根据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安排,从今年10月份起,该市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法治导向原则,分类集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权,整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包括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内部全面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在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领域有序推进“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在工业园区、农场管理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监管区域和符合条件的乡镇逐步推行“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预计2017年底改革结束后,该市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总数将比改革前大幅减少,行政执法编制总量将比改革前有所减少,行政执法工作中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的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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