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改革动态> 详细内容

常德市四措并举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6-12-15 19: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在中央决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国多个省市区先期试点的情况下,常德市坚持不等不靠、稳打稳扎,围绕“总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明确领导机构专门负责。去年1月2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常发〔2015〕4号),明确提出“有机整合同一部门、同一领域内的执法机构和队伍,减少执法队伍种类,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并由市编委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编委办承担具体工作。今年3月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德睿主持召开市委编委全会,同意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并成立由正副市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市直28个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为成员的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承担日常工作。随后,市政府办专门发文,明确了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组建工作班子专题研究。今年3月下旬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工作班子,着手研究改革实施方案。4月中下旬,在学习了解外地改革经验,特别是实地考察全国试点市——山东省莱芜市、江苏省南通市和我省邵阳市的改革情况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认为:综合执法改革尚处于全国试点阶段,要谨慎选择本地改革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不可能“一张方子治百病”,要合理确定综合执法范围;综合执法权不能自然取得,要依法依程序申报执法主体资格。常德市委编委和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循序渐进地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使之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协调推进,切实发挥改革整体效应。

  三、制订年度计划专项推进。根据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即将结束,预计会有新的政策性文件出台的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先行研究起草《常德市2016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意见》,从四个方面寻求重点突破:一是根据中央、省的统一部署,研究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理顺执法体制。二是落实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拓展实行部门内综合执法的领域,减少执法队伍。三是积极探索通过法定程序,委托重点功能区和经济发达镇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减少多头执法。四是厘清市区两级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减少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该工作意见经两次征求意见和八易其稿,已于今年6月13日通过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一步将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及时组织实施。

  四、实行机构编制整合调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市编委明确:从2016年起,综合行政执法所需人员力量主要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的途径解决,在不突破现有人员编制总额、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保证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目前,市本级共有行政执法事项2068项,其中行政处罚1791项,行政强制103项,行政检查174项;行政执法机构60多个,其中独立设置的行政执法机构26个(包括行政机构2个,事业机构24个)、核定人员编制548名。2017年以前,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都将进行整合,其中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已先期组建到位。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