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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机构改革见成效 简政放权惠民生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6-12-15 19:07:56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4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水平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听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情况汇报,对2015年以来我市探索开展“三清单一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政府投资项目准入目录)等工作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2015年2月以来,我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食品药监和工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推进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在简政放权惠民生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职责关系明显理顺

  加大部门职责整合力度,全面清理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分散事项,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对确需多个部门办理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比如,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定的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原分散在市国土局、住建(房管)、农业委、林业局等部门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统一的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改革后,市政府工作部门共取消职责12项,划出职责19项,划入职责38项,新增职责26项,加强职责46项,部门间的职责关系明显理顺。

政府机构大幅瘦身

  全面清理限额外自定行政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严格规范各类机构设置,大幅撤并职能相近或交叉重复的机构,使政府组织结构得到优化调整。比如,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业局、市农业产业化局、市政府蔬菜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委员会。改革后,市本级共撤并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22家,其中正处级8家,副处级14家,另有3家政府机构降为副处,9个区县(市)共撤并具有行政职能的科级事业单位126家,市县部门管理机构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机构撤并后,市本级47家涉改单位净减人员编制33名,核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0名,减少单位领导职数11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0名,财政供养负担明显减轻。

简政放权推进有力

  我市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为目标,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和政府层级间的关系,探索以“三清单一目录”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大力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全面公开政府权力清单,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和社会的创造活力。比如,市住建局根据改革要求,压缩合并原有19项审批项目,取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5项前置申报条件,便捷优化服务流程,减少服务对象来回奔波之苦,实现各类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改革后,市政府共减少行政审批项目50项,减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16项,减少行政权力事项975项,进入了全省行政审批和权力事项较少的市州行列。市直行政审批部门还大幅压减审批时限,取消和合并申报材料,实现了行政审批整体提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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