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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农村经营服务站2021年度报告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9 18:20:22    浏览次数: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7007367683386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常德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常德市农村经营服务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减轻农民负担提供监督管理保障。业务范围: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主管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东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

刘少华

开办资金

5.8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常德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8

4.85

网上名称

常德市农村经营服务站.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成效显著 1、土地确权颁证煞尾。一是市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数据全部提交农业农村部数据库;二是签订承包合同115.9万份,合同签定率99%。 2、农村土地改革试点。部省安排,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国家级、省级试点工作已进入重要阶段,底子已摸清,人员身份已公示,处置办法已通过,顺延方案在春节前后将公示,鼎城区石板滩常水社区经验已得到中央农村工作通讯推介。 3、农村土地流转。澧县、汉寿、鼎城3个区县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安乡、汉寿、澧县、临澧、桃源、武陵、鼎城等7个区县建立了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村居配备了土地流转信息员,及时发布土地流转信息,促进了流转双方的有效对接。大部分区县(市)目前均出台了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和引导激励措施。土地流转工作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农村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25.8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9.93%,涉及农户132万户。其中,鼎城区78.7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71.3%;澧县63.7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5.67%;汉寿县53.5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2.72%;临澧县39.7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6.43%;桃源县72.8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6.39%;安乡县54.36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71.1%;石门38.3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44.8%;武陵区1.9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1.9%;津市市14.2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0.28%。全市流转土地面积20-50亩有8632宗;50-200亩的有3811宗;200-500亩有3558宗;500-1000亩有856宗,1000亩有417宗。 4、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级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专家库,举办了全市现场仲裁开庭观摩。 5、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汉寿县作为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领头羊”,抵押贷款规模迅速扩大,澧县试点进展顺利,安乡实现零突破。汉寿全县已累计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790笔,金额4.47亿元。澧县全县共审核发放34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他项权证,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总额5417万元。安乡县也开展了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目前已累计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笔,金额550万。 二、农民合作社发展顺利 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63家,市级示范社370家、县级示范社800家。 1、促规范发展。全市共有合作社7700家。 2、强示范引领。典型推介方面,推荐澧县葡萄产业专业合作社联社申报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推荐汉寿县金穗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 3、优金融服务。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市农担公司、市财鑫公司搭建平台,谋求合作。 4、慎信用合作。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对农民合作社领域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稳定风险进行排查,上报重大风险线索0条。针对省金融办对湖南锦绣千村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情况进行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了督办、整改。撤除了业务大厅、营业柜台,撤除了资金互助宣传标语标牌和宣传手册,制定《湖南锦绣千村农业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借款管理办法》对借款的管理及追款等进行严格规定并落实到位。 三、开展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 今年有安乡、鼎城、汉寿、桃源、临澧等5个县级纳入社会化服务试点县,争资3300万元。争取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中心3个(全省20个)。 四、集体产权改革稳步推进 1、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回头看”。全市共清理核实集体资产总额92.2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9.06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414.53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2176.43万亩。 2、稳步开展村社分账和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试点。我市今年在桃源县、鼎城区选择了3个村开展村社分账和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试点,通过和建行紧密合作,依托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开发的系统构建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的新模式。目前,桃源县的改革试点已基本完成。 3、积极开展集体资源合同清理。指导汉寿县深入开展合同清理整改工作,推动集体资源合同清理整改工作“一竿子插到底”,截至目前,全县已整改合同3761份,通过整改可增加集体经济总收入8183.37万元。 4、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一是汉寿县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稳步运行,到目前为止,该中心共有11个乡镇(街道)37个村的集体资产挂牌736笔,挂牌面积13457.8亩,已成交588笔,成交面积11078.62亩,成交金额2534.8万元。二是其他各区县市分别在政府购买服务、与建设银行合作、与部门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中进行接洽和探索,拟准备选择最符合当地实际的方式进行建设。 五、家庭农场培育创新发展 我市纳入名录系统管理各类家庭农场10596家,较2020年底新增1490家,其中共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6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30家,县级示范家庭农场545家。 1、广泛宣传发动。今年来,根据党中央关于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重要精神,全市各级农经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家庭农场政策宣传。市本级通过市长热线平台,在线宣传政策,解答农场主关心的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规范名录管理。按照最新的名录系统制度,指导各区县市、市直管理区对名录系统中现有的家庭农场信息进行完善纠错,对潜在的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要尽快录入系统,做到应录尽录并保持动态更新。 3、开展示范创建。 4、探索创新发展。指导小蜜蜂家庭农场联盟召开了第一次成员会议,对联盟下段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围绕市政府供深农产品战略部署,打造了临澧县艺龙联合家庭农场作为常德首批供深农产品创建单位。 六、农村村民建房管理逐步规范 1、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制定规程。全市所有涉农乡镇(街道)均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联审联批工作细则》的要求开展宅基地管理和村民建房联审联批工作。专门下发《农村村民建房禁止性规定清单》《农村住房建设申请审批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住房建设全过程所有纸质文书、表册的规范填写模版,制定了踏勘选址、定桩放线、竣工验收“三到场”技术规程。石门县按照《条例》要求,制定了挖掘机、铲车等工程机械凭《开工报告单》方可进入村民建房施工现场的规定。《开工报告单》由农户提出申请,村(社区)第一责任人签字、盖章,镇政府城建站、林业站、国土所、交管站等部门现场踏勘后签字盖章,对违反规定不按要求施工的挖掘机、铲车业主,由交警部门实施扣押施工机械及运输工具,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是强化保障。人员队伍方面。石门县、临澧县、鼎城区增设农村宅基地管理股;桃源县采取增加编制、划转人员等方式组建专门农村宅基地管理队伍,县、乡两级新增加人员27人,明确乡镇农经站2人以上专司其职。经费预算方面。鼎城区、桃源县分别安排专项经费预算100万元;汉寿县、石门县分别安排了经费预算80万元;武陵区芦荻山乡、津市市白衣镇分别投入9万元和8万元用于农村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场地装备方面。所有乡镇均成立了联审联批办公室,安排调剂了办公场所,专门添置购买了电脑、空调、办公桌椅、档案柜、激光测距仪等必要装备器材。 三是明确责任。市、县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出台《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乡镇建立联审联批工作机制。村(社)支部书记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协管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搞好动态监管 一是规范审批。严格“农户申请、讨论公示、村级审查、部门审核、乡镇审批”的程序,全市统一明确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为农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务。 二是动态巡查。对申报建房农户严格落实“三到场”暨动态巡查,及时填报《农村村民建房“三到场”暨动态巡查台账》,与其他农户建房档案一道存档待查。 3、严肃查处违建 一是深入政策宣传。 二是明确执法权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文件规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具备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建设住宅审批的行政许可权限。经与司法、法院、自然资源部门对接,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乡镇(街道)签订《农村宅基地行政执法委托书》,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规建住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的行政处罚权委托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立案查处。 七、减负惠农及农民维权得到较好落实 1、强化工作责任。继续将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工作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工作责任制,出台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要点》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评方案和考评记分细则》,将责任层层分解,级级压实。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编印政策读本、发放负担卡等形式开展惠农减负政策宣传,确保落地落实。 3、落实监管制度。严格落实惠农补贴备案制度,及时将惠农资金拨付的类型、数量、标准等基础数据上报备案,确保惠农资金运行安全。严格落实“一卡通”制度,凡省里明确要求用“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一律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严格落实农民负担及惠农补贴“公示制”, 通过公开平台将惠农补贴的项目、标准、政策要求、监管部门信息和补贴到户明细情况等及时面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接受公众监督。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2-03-24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朱明阳  联系电话:15886610234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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