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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9年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3 10: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70044643353X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 旨:为工业和通信业节能减排提供保障。业务范围: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节能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贯彻 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节能监测和咨询服务 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及用能状况监察执法 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能效标识管理 工业和通信业领域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评估和评审

    

常德市建设东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

陈纯进

开办资金

94.4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举办单位

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9.18

109.48

网上名称

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登记情况。

一、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的规定。 二、按照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达的《2019年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湘工信节能〔2019〕209号)工作安排,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6月份前做好节能专项监察前期准备工作,学习掌握相关标准,熟悉执法程序,检查校验执法用仪器设备,组织监察人员培训。此次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分为3个阶段,2019年6月至9月底完成省赋予的交叉监察工作任务,10月至11月完成市本级的节能监察任务。 第一阶段对能耗限额标准及阶梯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湖南省第五专项监察组由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及相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对衡阳市钢铁、水泥、铁合金、有色金属、磷化工、陶瓷等六个行业的22家企业进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核算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核查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为推动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以及落实阶梯电价政策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对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进行专项监察。湖南省第五专项监察组由常德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及相关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限定值标准,对长沙市13家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机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核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是否生产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用能产品。 第三阶段根据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常德市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常工信通〔2019〕9号)文件要求,对常德市水泥、铁合金、电机、水泵等15家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核查重点用能企业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用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是否生产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用能产品。 三、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存在的问题:回顾一年来的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在理解掌握相关法规、能耗标准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标准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对节能监察法律法规、能耗限额标准、节能监察程序、执法文书等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并形成考核机制,提升节能监察人员的自主学习能力,提升节能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下一步工作思路:按照省工信厅2020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和市工信局节能监察工作安排,组织完成好年度节能监察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跟随主管部门(市工信局)年度绩效评定为优秀。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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