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700565945423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5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常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事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常德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事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为全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提供服务。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负责奖励扶助对象的审核、奖励扶助资金的筹措、资金发放的监督;负责奖励扶助信息的汇总上报以及奖励扶助对象的信息管理。 | |||
住 所 | 常德市柳叶中路2119号 | |||
法定代表人 | 钟涛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全额)) | |||
举办单位 | 常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 | 2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5年,我市人口监测工作在生育政策重大调整的背景下负重前行,我们始终保持定力,各项工作真抓实干,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人口监测分析。2025年度1-12月,全市出生19891人,较去年同期减少4957人;死亡42162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468人。出生人口中一孩11388人、占比57.25%,二孩7141人、占比35.9%,三孩及以上1362人、占比6.85%,相较去年同期一孩出生13583人,二孩出生9598人,这是人群再生育意愿低的体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40,较去年107.19,继续保持平稳。 (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升托位供给,全市托育机构达到244家,开放托位23859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4.62个。建成常德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推动用人单位办托,市总工会、市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常德市标准化母婴关爱室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和工会爱心托管班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共同推动建设标准化母婴关爱室、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福利性托育机构和举办工会爱心托管班,并对湖南省标准化母婴关爱室、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和工会爱心托管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汉寿县新乔幼儿园获评湖南省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市卫健委受省卫健委委托,牵头开展了2项《用人单位开展托育服务工作指南》《常德市托育机构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构建研究》地方标准制定立项工作。发放托育消费券,向0-3周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放价值500元的半日托体验券和价值1000元的全日托现金券4000余张,既增加了群众对托育服务的知晓度与接受度,又让广大婴幼儿家庭得到了实惠。注重人才培养,举办了常德市托育服务技能竞赛,并选拔出4支队伍参加省赛,分获两个团体二等奖、两个团体三等奖。 (三)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做好各类奖励扶助对象年审确认工作。2025年,全市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84201人,比上年增加46644人;确认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21905人,比上年增加1298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特扶对象11814人,比上年增加621人,独生子女伤残特扶对象8718人,比上年增加663人,手术并发症特扶对象1373人,较上年14;截至11月底全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222970人,较上年同期增加22813人;确认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5100人,较上年减少2065人。扎实做好每月300元生育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家庭育儿经济负担。 (四)注重特殊家庭关爱帮扶。开展“三个率先”,实施“三个优先”。率先落实对计生特殊家庭落实提标达到每人每月1040元,率先对60岁以上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0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率先实行重病大病住院护理补贴院前摸底、院中陪护、院后走访“一条龙”服务。全面实施优先家庭医生签约、优先就医诊疗、优先入住政府办养老机构措施。 二、2026年度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落实育儿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育儿压力。在财税、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继续推动出台可执行、可操作、有实效的支持政策。持续开展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倡导积极婚育观念,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优化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在托育业务水平、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管理运营等方面探索创新,形成具有常德托育特色的长效运营机制在全市推广,利用2-3年的时间,将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为全省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积极促进城投、婴幼儿教育集团与全市有条件的幼儿园、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结合公建民营等办学模式,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在政策上要给予租金减免方式,进一步扩大0-3岁普惠性托育服务在全市的覆盖面。鼓励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与托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强化托育机构监管,完善登记备案和监督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推动优生优育水平。加强调查研究,系统论证将不孕不育病因筛查、分娩镇痛及部分较为成熟的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内,降低群众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成本。开展单基因病携带者筛查项目,降低严重单基因遗传病患儿出生,推动出生缺陷防控关卡前移。持续完善出生缺陷防控体系,筑牢人口健康基础,增强区域人口吸引力。 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刘虹兵联系电话:13762688598 报送日期:2026年02月02日

您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