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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全面完成2013-2017年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8-06-20 10:15:06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汉寿县委编委办联合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对全县2013-2017年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拟撤销合并议事协调机构149个,保留机构180个,同时对机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和更新,标志着该县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过去,由于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够规范,导致议事协调机构重复设立、撤销不够及时等问题比较突出。针对这一情况,今年3月12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要求对2013-2017年县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县编委办积极行动与相关部门一道推动这项工作。

  一是摸清情况。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该县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五年间,共成立县本级议事协调机构329个,其中县委办发文183个,政府办发文146个。二是征求意见。县委编委办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每一个议事协调机构的承办单位下发了征求意见函,要求各承办单位对所属议事协调机构的撤并、保留提出建议,并报请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县委编委办报送相关情况及依据,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三是规范发文。县委编委办对各承办单位报送的县级议事协调机构情况进行了分类整理,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对拟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重新进行发文确认,对未发文明确的议事协调机构视为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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