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地处武陵、雪峰山脉东北端,东据西洞庭湖、西倚湘西山地、北枕鄂西山地及江汉平原、南抵资水流域,地貌大体呈“三分丘岗、两分半山、四分半平原和水面”,辖区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家国家森林公园、8家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也正式写入了我国宪法修正案。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和机构编制管理新常态,常德市委编委办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方式,以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出发点,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切入点,由被动业务审批向主动跟进服务转变,为建设“天蓝水碧、地绿青山”的生态环境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充实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政府着重加强环境保护职责和执法力量,重点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管理体制,统一规定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监督,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计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恢复,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保工作,协调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农业、林业、水资源、野生动植物、湿地和荒漠等领域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职责,基本建立了由环保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服务机构。将市县两级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统一规范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并相应调整完善所属事业单位及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着重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力度,按照全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发展需要及保护管理工作实际,规范设置了石门壶瓶山、桃源乌云界、汉寿西洞庭湖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并相应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网格化、精细化监管。同时,调整完善了7家国家森林公园和8家国家湿地公园相关管理机构设置。此外,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在全市所辖127个乡镇党政机构中统一设置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集中履行辖区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目前,常德生态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已完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规范设置,基本形成了市县乡三级监管全覆盖、行政综合监管与重点区域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
三是探索重点领域综合执法。由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保护区域覆盖面积广、周边群众环保意识差等原因,导致生活垃圾乱排乱放、农业面源及畜禽养殖污染、违规乱搭乱建、非法猎捕等问题屡禁不止,在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及农林水等领域监管难度大、执法效果差。为切实化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成本高、执法效率低的矛盾,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切入点,在汉寿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德花岩溪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率先试水,分别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采取由相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执法形式,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汉寿县、鼎城区已分别将县(区)直相关部门涉及生态资源保护的100多项行政处罚权交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仅半年时间,汉寿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就抓捕非法电击鱼船30余艘,查处非法采矿案2起,成功破获毒杀野生动物的“1.19”毒鸟案。(市委编委办 鲍一鸣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