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是党和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编委办高度重视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积极发挥机构编制资源配置者作用,全力支持统计部门建设,为全市统计事业发展积极服务。
一、保持统计机构的稳定性。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常德市随即成立了常德地区行政公署统计处,作为常德地区行署工作机构。1984年,常德地区行政公署统计处改名为常德地区统计局,1987年,常德地区改为常德市,常德地区统计局更名为常德市统计局,此名称一直沿用至今。此后,经历5轮政府机构改革,常德市统计局一直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至今,全市所辖的9个区县(市)统计局也对应市本级设置,一直列为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
二、保证统计职能阳光运行。市委编委办2015年牵头推行市直有关部门权力清单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市统计局现有权力事项共3大类9项,分别为行政处罚权5项,行政检查权3项,行政奖励权1项,并公布了相应的责任科室、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和法定期限等事项。在规范市本级统计部门权力运行外,还指导区县(市)制订权力清单,明晰并公布区县(市)统计部门的职能职责。
三、保障统计工作力量配备。面对信息化社会急速发展的新形势,统计工作难度、工作任务日益增加,市委编委办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和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积极充实统计部门工作力量,为统计部门引进高学历专业人才提供编制支持。目前,全市统计部门核定编制数已达49名,区县(市)统计部门平均编制数达到了20名,均高于大多数政府工作部门编制数,保证了统计队伍的配备需要,切实维护了统计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性工作的重要地位。(市委编委办 靳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