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德市市委编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市直单位连人带编划转行政编制实施办法》(常编办发〔2017〕5号),明确了跨部门、跨单位连人带编划转人员编制的实施范围、职责分工、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此举为破解编制存量调剂难题注入了“强心剂”和“活络油”,提高了连人带编划转的成功率。
第一,明确划转范围。《办法》提出:今后市本级新设机构、新增职能、工作任务加重的单位所需行政或事业编制,主要从市直部门和单位之间连人带编划转解决,重点从合并组建的机构、编制数额较多的单位、工作职能和任务相对不太饱和的部门划出。具体范围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每个批次的划出单位数量可以等于或大于划入单位的数量,即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确定拟划出人员编制的单位名单。
第二,明确职责分工。《办法》规定:市委编委办负责确定连人带编划转数量、范围并开具划转公函,审核划转对象在编情况和编制性质,办理编制调整和人员出入编手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管理范围和权限,审核划入单位制定的连人带编划转实施方案和划转人员身份,办理有关人事异动手续。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划转对象的工资统发情况,办理划转人员工资统发手续,调整相关单位基本保障经费。划入单位负责明确连人带编划转人员的资格条件、挑选人员的具体方式和意向性单位名单,形成划转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划出单位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配合划入部门确定具体划转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划转手续。
第三,明确工作程序。《办法》指出,市直单位连人带编划转人员编制要坚持七步走:一是市委编委办开具连人带编划转行政编制的公函;二是需划入编制单位制定划转实施方案,经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三是需划入编制单位与可划出编制单位协商,确定拟连人带编划转对象名单;四是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连人带编划转对象名单;五是划出单位公示拟连人带编划转对象名单,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划转对象;六是市委编委办下达行政编制调整批文;七是划入单位凭编制调整批文和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划转对象名单,办理人员异动和上编手续。
第四,明确纪律要求。《办法》强调,涉及划转工作的相关单位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财经纪律,确保连人带编划转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可划出编制的单位要积极支持行政编制跨部门划转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反对和阻拦;凡有符合条件人选但不支持连人带编划转的,一律停办其机构编制业务事宜。需划入编制的单位与可划出编制的单位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协商确定具体划转对象。划入单位尤其要主动与划出单位衔接,多做有效沟通协调工作,少设不切实际的进人门槛。(市委编委办熊荣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