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业务工作>机构编制管理> 详细内容

临澧县立足“三高”确保不动产登记机构顺畅运转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06-06 18:29:1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临澧县委编委办牵头对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机构编制管理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表明,该机构运转比较顺畅,职责配置比较科学,编制核定比较合理,监督检查比较严格。总体来看,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机构组建标准高。该县严格按照湘国土资发〔2015〕32号和常编办函〔2015〕59号文件精神,在全面摸清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承担不动产登记职能的机构和编制底数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要求,将各部门分别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登记职责整合,组建“临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并明确为国土资源部门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负责指导监督县内不动产登记工作,机构内设综合股、登记股、权籍调查股、受理股、档案信息股等5个职能股室。    

二是队伍配备素质高。为了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效运转,确实履行好法定职责,该县对拟划转人员进行了严格挑选,择优筛选工作能力强、服务态度好、文化素质高的年轻干部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该中心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6名,其中,从县房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划转15名,从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划转2名,从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划转6名,另增加编制3名。人员到岗后,该单位还组织新进人员开展了封闭式业务培训,聘请专家面授讲课、业务骨干答疑解惑,正式工作前还进行了模拟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了不动产登记队伍的业务素质。  

三是流程设计效率高。临澧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共设立18个业务窗口,开展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等12种登记业务,涵盖了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外所有不动产登记类型。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登记事项,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园区项目和重点楼盘开辟绿色通道。对没有完成土地出让、土地转让、房屋交易等前置事项的,以及存在疑点难点问题的,安排专人全程指导权利人办理。对急于融资贷款的在土地证和房产证尚在抵押的情况下,提前开展权籍调查,使之达到换证登记条件,待土地证和房产证解押后2个工作日即完成换证登记。对老、病、残、孕等无法到办证大厅面签文件和接受询问的当事人,安排受理人员上门服务。截至目前,临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受理各类业务3500余件,办结3218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证明3218份,受理办结率达91.9%。(临澧县委编委办  余志华供稿)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