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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两清两定”规范区县(市)“非涉改”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设置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02-14 15:01:3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严格规范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设置,去年下半年以来,常德市在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及涉改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规范设置的基础上,采取“两清两定”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展了对县级“非涉改”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的规范设置审核。其主要做法是:

  一、清机构编制底数。以各区县(市)上报机构编制数据为基础,通过查阅历年来市、县制发的850余份机构编制调整沿革文件,比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等方式,对各区县(市)1158家“非涉改”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机构级别、编制及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进行了逐一甄别、反复校核,全面厘清了相关机构编制数据。

  二、清政策规定依据。现行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设置管理规定及标准时间跨度大、涉及门类多,既有普遍适用的一般性规定,也有针对相关单位的特定要求,还有指向具体单位的特殊规定。为确保领导职数设置审核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在全面研读中央、省、市有关领导职数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按照一般性规定、特定要求、特殊规定等3大类别,对各类型、各领域机构的领导职数设置规定及标准进行了分类综合。

  三、定设置审核原则。“非涉改”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规范审核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领导职数的依法依规设置且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研究明确了严格标准、统筹规范、分类指导、宽严适度等四项审核原则,即以省里23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基准,大体做到同类单位领导职数设置的规范统一。同时,综合考虑各地实际,对部分消超任务重或普遍有要求的领导职数设置予以适当保障。

  四、定职数设置意见。按照领导职数设置规定和审核原则,分不同机构序列、级别、类型等情况,对区县(市)“非涉改”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逐一进行了审定,对按权限核定且符合现行领导职数设置管理规定的403家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予以明确;对按权限原由区县(市)设置的86家事业单位进行重新甄别认定;对市级未核定或原核定职数与现行规定和工作实际不符的669家非涉改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进行了规范设置审核。核销了与领导职数管理规定不相符的党政分设、工会主席和按部门副职对待的专业技术性领导职数。

  目前,常德市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已基本做到了统一、规范、科学、合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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