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澧县县委编委办高度重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相结合,以落实责任、学习教育、谈心谈话、严肃纪律四个常态化为重点,进一步夯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常态化。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办主任积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纪检专干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4.20”精神、县委“人情风”整治等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依纪依规上报处理。全办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是学习教育常态化。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条例》中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整合的2条进行了重点学习,对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归纳,结合个人实际,自我反思。同时,经常组织廉政党课学习教育活动,如今年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组织部举办的一堂《讲党性、敢担当、守纪律》党课学习,主讲人指出部分存在的问题直指人心,让全体党员在心灵上进行一次洗礼。
三是谈心谈话常态化。根据常德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话制度的意见》精神,完善谈心谈话活动常态化制度,切实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情况。每月组织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谈心谈话活动,谈话内容直指“四风”问题,对矛盾不回避,对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今年来,进行例行谈心谈话、“两同时”谈话等共计100余人次。
四是严肃规定常态化。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明确要求全办全体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抵制。严控人员编制,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审核制度,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比例进”的原则落实控编减编任务,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