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以来,常德市各地机构编制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学习与传达并重,深刻把握《条例》的重要性。在《条例》颁布后,市委编委高度重视《条例》学习,提请市委常委会议集中学习了《条例》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建议。市委编办迅速召开室务会、全办干部会议、理论中心组会组织《条例》专题学习,在学深悟透上狠下功夫;区县编办、五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集中学习《条例》的具体内容,有的地方将学习《条例》列为县委编委会会议议题,在会上组织编委成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有的地方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主题教育反复加以研学,力求在理解把握上取得实效。
二是内化与宣传结合,认真领会《条例》的内涵和精神。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在原原本本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条例》的对外宣传工作。汉寿、桃源积极订购《条例》原本原文,不仅将原文呈送给县级领导、县委编委领导及县委编办班子成员,还分发给县委编办干部、各乡镇(街道)及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县直部门,发动各级机构编制单位进行《条例》学习,扩大学习《条例》的覆盖面。石门、临澧等地不仅通过召开编委全会、县委编办领导班子会议及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宣传,还通过工作微信群、QQ群,单位公开栏、网站等载体开展宣传。同时,各地还利用平时办理各项业务工作的机会,积极向各单位面对面开展《条例》精神的宣传。
三是改革与落实并行,充分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市县编制部门以《条例》为纲,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工作,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条例》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同时,各地在积极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涵的基础上,扎实抓好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完善了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与措施,加强了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