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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严格“四条标准”部署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11-17 10:26:42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期,澧县召开2017年第三次县委编委全会,专题研究了2016年冬季和2017年春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决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示岗位、量化评分、依次选岗程序,安排此轮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并严格执行“四条标准”:

  一是符合政策,服从安排。安置对象必须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等安置对象,在初次就业时必须服从县政府统一安排。

  二是根据需要,空编补员。根据单位需要,经县委编委全会研究,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已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缺额补员,安置岗位需在安置前张榜公示。

  三是量化评分,依次选岗。对安置对象的服役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并填写《湖南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根据量化评分情况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岗位选定后不得更改。

  四是严明纪律,按时上岗。安置到各单位的退役士兵,应在规定时间到接收安置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同放弃安置。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安置单位自接到安置派遣单之日起1个月内,需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按时上岗。(澧县县委编委办 陈小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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