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石门县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聚焦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结合本轮机构改革,从机构设置、编制保障、监督检查、选人用人四方面精准谋划、深入推进,持续为乡镇(街道)赋权扩能、减负增效。
一、聚焦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优化机构设置。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兼顾全县乡镇(街道)相对统一性与差异性,采取“应设和自主选设”相结合的方式,规范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提升基层履职效能。每个乡镇(街道)统一设置4个内设机构,再结合实际依据各乡镇(街道)特色设立事业单位,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机构保障。石门县共有21个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数量按常住人口数量分为3档,机构数量限额为10个、9个、8个的乡镇(街道)分别为5个、15个、1个。
二、聚焦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优化资源配置。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完善“周转编制池”,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为各乡镇(街道)引进人才、工作急需等提供编制保障。县委编办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申请、动态流转、人走编收”的原则,对“周转编制池”编制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周转编制池”的最大使用效益,足额保障乡镇(街道)编制需求。截至目前,我县共下达乡镇(街道)行政周转编制64名次、事业周转编制44名次,收回乡镇(街道)行政周转编制44名次、事业周转编制16名次。
三、聚焦规范管理和提高质效,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乡镇挂牌清理,坚决遏制乱设机构乱挂牌现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清理工作,理清挂牌依据,认真解答问题,最大化提升清理效益,分三个小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验收评估,将各类标志标识、楼层索引、分工文件等全部纳入清理规范范围,共清理不规范挂牌189个。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提高职能部门工作质效,全面摸排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开展撤销牌子、收缴印章等事后监管工作。
四、聚焦能力提升和素质提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拓展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和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通道。对于已经设立的乡镇(街道)副科级事业单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首次已经配备1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到位。为每个乡镇(街道)各核增1名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从村(社区)党组书记中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着力锻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乡村振兴“硬核”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