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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委编办建立“三项机制”推动机构编制专项巡察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11 16:39:25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石门县委编办通过建立学习培训、部门联动、任务清单等“三项机制”,着力推动机构编制专项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提升了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一、建立学习培训机制,着力培强巡察队伍。一是突出政治自觉,提升政治能力。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专项巡察各类会议、培训的第一议题,引导参巡干部始终保持巡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抓好机构编制专项巡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每一轮专项巡察的目标任务、巡察重点、纪律要求制成课件,在巡察前组织专题培训,由一名分管业务工作的副主任授课,提升巡察工作人员的机构编制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三是注重实践锻炼,提升履职能力。每年均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编办跟班学习,或参与省、市机构编制巡视巡察工作,在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履职能力;同时开展“师徒结对”,实施“青蓝工程”,明确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每人带一名年轻干部,逐步提升全办巡察工作水平。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着力保证巡察精度。一是建立业务股室协作配合机制。成立机构编制专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督检查室专门抓,机构编制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室、机构编制事务中心等股室(中心)根据各自职能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监督合力更强大、查找“病灶”更深入更准确。二是建立重要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巡察过程中,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沟通,加强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初查、商请督办、纪法咨询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做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相互借力,更好地发挥利剑作用。三是建立问题线索集中会审机制。对巡察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线索,先由县委编办监督检查室提出初审意见,再经县委编办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县委巡察办,最后由县委巡察办召集组织、编办、审计及财政等部门集中审定。通过层层筛查、反复把关,今年上半年,共反馈9个单位的机构编制方面问题线索16个。

三、建立任务清单机制,着力提升巡察实效。一是建立专项巡察工作要点清单。学习借鉴省委机构编制专项巡视工作经验,结合石门实际,拟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机构设置”等6个方面12项巡察要点,逐项明确检查方法、适用法规条款,开出被巡察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清单。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确保整改落地见效、清仓见底。三是建立整改落实“回头看”清单。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机构编制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清单,对被巡察单位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是否逐项整改落实,是否存在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是否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指导督促被巡单位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确保问题应改尽改,避免一巡了之和虚假整改,杜绝问题反弹、复燃、回潮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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