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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委编办“三举措”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4 15:16: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汉寿县委编办全面深入了解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编制、职能配置、队伍建设及工作开展等情况,坚持“三举措”,为健全完善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制定工作方案,健全防控机构。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开展专题调研,对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了解县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植物保护机构的编制和人员情况,以及乡镇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等情况。二是科学制定方案。根据中央“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主要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在县农业农村部门现有事业单位总量内,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健全基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和植保植检机构,规范机构名称,理顺体制机制。三是合理设置机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设置,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牌,人员编制成建制划入,不再保留单设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理顺防控职责,加强队伍力量。一是优化职能职责。将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明确到具体的工作机构,强化与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协调配合,提高履职整体效能,避免职责悬空、任务落空。县植保植检站机构编制事项维持不变。各乡镇、龙阳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加挂“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牌子,不再加挂动物防疫站牌子。二是保障编制资源。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畜禽产品流通、农作物种植面积、病虫害发生种类、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着力保障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力量。明确县乡两级岗位编制配备标准,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低于80%,实现人员配足配强。三是提高专业能力加强县动植物疫病防控基层人才储备,按照总量管理、动态调整、统筹调控的原则,适度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倾斜。完善逐级培训机制,加强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做到每3年轮训一次。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履职能力。一是强化部门协调加强与卫健、林业、检验检疫等相关部门人兽共患病疫情、境外动植物疫情等信息共享,提高部门间防控措施的协同性。二是制定责任清单。进一步清理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与农业农村局的责任清单,理顺、明确动植物防疫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关系,促进职能衔接。三是完善县乡联动机制。县级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定期对乡镇动植物防疫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切实将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工作力量下沉,将下乡进村服务的工作量和实绩作为人员考评的主要指标,县级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时间下乡服务,乡镇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二分之一时间进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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