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鼎城区坚持“严控总量、先批后用、限定岗位、规范存量、优化结构”的总体原则,采取三大举措,切实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一是摸底盘活,出台规定。根据区委常委会的意见,2022年7月,鼎城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编外聘用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对全区编外人员的数量、岗位分布、用工形式、工资来源等进行了摸底督查,发现除公安辅警和城市协管员外,该区的编外聘用人员主要集中卫生、教育系统,还有少数政务大厅经办员、电视台记者以及户外专技人员等。根据中央《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管好用好编外聘用人员,全区编外聘用人员的总数额只减不增,出台了《鼎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优化岗位设计和聘用条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型、辅助性的岗位,特别是阶段性公益服务工作按照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适当使用编外人员。同时根据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情况,核减相应的事业编制,调剂给职能职责增加而不便于购买服务的单位。
二是联动监管,压实责任。编外聘用人员严格审批流程,按照“先批后用、限定岗位”的原则,建立纪检监察、编制、财政、人社、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协同负责、各司其职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动机制。一方面,纪检监察、编制、财政、人社、主管部门切实履行部门分工职责,跟踪评估用人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使用情况,科学控制编外聘用人员额度,实行编外聘用人员精细化动态管理,完善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监管约束机制。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落实本单位编外人员的使用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对编外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评,提升编外人员能力素质。
三是科学调配,刚性约束。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严把关口,在编外聘用人员和编内人员管理使用上协同发力,编制部门不核计划,人社部门不聘用、财政部门不列支,做到不仅要节约服务成本,还要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由“花钱养人”到“花钱办事”用工理念的彻底转变。通过充分沟通,目前已有城管、工会、妇联、审计、环保、畜牧等单位将增加编制申请改为政府购买服务或短期聘用编外人员,即减少了增加编制的诉求,又减轻了财政负担,不断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