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桃源县编办结合“八五”普法宣传,加大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对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领导,着力以“三个加强”破解机构编制管理中的症结和难题,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一是加强联合管控,强化主体责任。为统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置、实际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桃源县编办充分运用实名制数据系统,加强数据的分析研判,同时组织业务精干力量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关人员组建联合管控小组,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加强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数据推送共享,定期进行比对分析,确保机构编制系统数据真实、完备、准确。今年来,通过联合管控、比对分析,发现并校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人员信息78条,校准不规范机构信息26条。同时,结合比对发现的问题,以县委编委的名义及时向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下发了问题通报和整改交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是加强法治思维,突出规范管理。桃源县编办围绕学习贯彻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先后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具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集中开展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培训,积极宣传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机构编制12310监督举报电话的社会知晓度,有效地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同时,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对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变更或新设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程序环节进行。今年来,县委编办共受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19项,经过全面论证,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事项5项,暂缓决定事项3项,审议决定事项11项。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从严问责追责。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桃源县出台了《桃源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将各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内设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使用情况以及编外人员管理情况等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结合县委巡察和机构编制专项督查,突出问题导向,对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进行全面“体检”和全方位评估,并建立相关问责机制。今年来,结合县委巡察共对12家机关单位、27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3条,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下发整改督办函35份,对问题较多的3家单位6名相关人员提请县委编委领导进行了约谈,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