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详细内容

武陵区委编办实施三段工作法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6 09:44:47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机构编制专项巡察纳入武陵区委巡察以来,区委编办不断探索专项巡察的方式方法,强化巡察前、中、后期三段配合衔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一、学习谈话全覆盖。一是主要领导重点学。武陵区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计划和区委编委会议首项议程,已先后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规,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二是重点人员深入学。一方面,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列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对区委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和多发问题进行分析讲解,让干部学员深入了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另一方面,区委编办结合每月例会开展“一月一课一实践”活动,通过干部轮流授课的方式,互相交流学习各项业务工作,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三是纪律提醒逐级谈。经区委编委会议和编办专题会议研究后,将机构编制纪律纳入廉政谈话和任前谈话必谈内容,从区委书记到区委组织部、从区委编办到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四级谈话体系,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将机构编制纪律谈话覆盖到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中,确保预防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评估整改齐发力。一是坚持部门协同,聚焦关键问题。机构编制专项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与区委巡察组进行沟通交流,针对重难点问题,坚持工作联动部署、检查联动开展、结果联动反馈,形成部门联动“全覆盖”,切实将问题彻查到底。二是扩充巡察内容,结合评估开展。将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与区委巡察相结合,一方面调整评估标准,使其高效合理。在上一轮评估基础上,将评分标准从61个要素精简成28个要素,从单一得分制改为加减分相结合,从百分制调整为赋分制,既缩短了评估时限,又提高了打分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将主要业务量作为重点考核项目,分值占比达百分之三十,对被评估单位的业务工作开展提出更高要求,体现了单位的工作饱满度,充分保障评估分数科学性。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和对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既体现了使用效益评估是对机构编制专项巡察的补充,也说明了机构编制专项巡察是使用效益评估的良好载体。三是严格落实整改,问题逐一销号。经区委巡察办反馈至各单位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由区委编办和被巡察单位反复沟通,确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填写整改认定表,被巡察单位于中期汇报整改进度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如期进行。对于各单位提交的整改佐证资料,由区委编办核实并现场查验无误后准予销号;如有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情况,经对相关单位具体经办人进行约谈后要求重新整改。

三、肃纪严责回头看。一是树立量化标准,在严肃纪律上唯实唯先。根据区委巡察办下发《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成效量化评估细则》,聚焦整改责任落实、行动落实、成效落实、宣传落实等四个方面16项具体指标进行评估打分。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在压实责任上久久为功。一方面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对整改工作亲自抓、带头改。另一方面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区委编办与巡察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巡察小组,实现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切实把监督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在落实举措上提质增效。一方面在量化评估前要求被巡察单位根据评估细则自行打分,以条目式呈现整改措施及结果,做到重点突出,成效鲜明。另一方面针对部门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完善规范管理措施,推动同类问题解决,提升整改质效,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堵住一批漏洞。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