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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委编办积极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6 09:38: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近年来,鼎城区委编办认真谋划,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常态化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常态检查机制,明确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三定”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监督检查内容,进一步优化督查工作流程。同时,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印发《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常德市鼎城区机构编制审批规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一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推动机构编制运行管理制度化。规范用编审核制度和出入编操作流程,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等重点任务,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有针对性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管理纪律,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建立日常监管常态化机制,每年对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违规设置机构、超编制限额进人、人员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建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整改台帐,向相关部门发送整改督办函,及时跟踪督导,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整改到位。结合工作调研,开展机构编制跟踪问效,重点检查各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履职效能、机构挂牌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挥机构编制杠杆调节作用,推动各单位提升工作效能。同时,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通过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层次的督查检查。以“问题反馈-整改落实-限时销号”的管理模式抓实整改和定期跟踪督促,并将整改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重要依据,做到问题不整改,事项不受理,使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起到成效。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在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工作中,加强内外协调联动,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各部门之间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整改反馈协调机制。采取定期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讨论研究机构编制使用及人员调配等有关事项,实现组织、机构编制、人社等部门相关工作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区人社部门重点清理整治事业单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规定,超出编制总额设置岗位总量等问题,区财政部门在严格财政预算人员监管方面,与区委编办积极协调配合,明确区编办审定的实名制数据作为核定预算的依据,实现编制数、实有人数、财政供养人数的一一对应,形成信息互通、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开展实名制信息核查、机构编制专项巡察等工作,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视巡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发挥作用,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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