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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委编办加强纪律制度约束健全预防教育监督问责闭环工作体系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1 10:25:07    浏览次数:    【字体:

机构编制纪律是党的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近年来,常德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教育,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审批管理和运行制度,严明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预防查处问责相统一的工作体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一、坚持分类施策,强化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

全方位多渠道营造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浓厚氛围,推动机构编制纪律从纸面上进入思想里、落到行动上。

一是突出学习,强化引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条例》等法规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学习清单。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常态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对接市委宣传部,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列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明确将机构编制纪律规定列为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是突出宣讲,强化辅导。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机构编制纪律纳入领导干部任职谈话相关规定,按不同管理权限对部门单位新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提醒谈话。将《条例》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课程,将《条例释义》纳入规定教材。市委编办班子成员每年在党校春秋两季主体班授课宣讲,不定期赴县市区开展培训宣讲。近三年来,累计赴党校、区县宣讲《条例》及配套法规近30次。编发《机构编制工作业务读本》《机构编制工作概述》等业务辅导资料,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规定列入组织人事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覆盖组织人事干部800多人次。

三是突出考评,强化督导。将机构编制纪律纳入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列入相关考核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连续三年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学习《条例》及配套法规知识竞赛,结合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座谈会、专项业务推进会等对系统内干部开展政策法规业务培训,强化机构编制纪律预防教育。持续开展机构编制业务大练兵大比武,开办文件领学、业务讲堂、经验交流、案例剖析四个学习平台,促成干部讲规矩、学政策、强技能、长才干。各业务科室分批赴县级编办开展信息宣传、审批管理、保密、监督检查等业务督导和培训。

二、坚持分类施工,规范机构编制权力制度运行

以《条例》为基准,全方位构建机构编制制度“四梁八柱”,织密机构编制工作运行制度网,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完善审批管理制度。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机构编制审批规程、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部门党委(党组)动议机构编制事项若干规定等文件制度。进一步完善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机制,出台人才专项编制、事业单位周转编制等制度办法。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每半年定期向市委书面报告工作情况,遇有机构改革、机构编制重大调整事项随时请示报告。落实归口管理制度,制定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编办若干措施,召开室务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指导。

二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一方面,健全完善人财编联合管控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人财编全流程管理中的基础龙头作用,建立财政预算和编制使用、人员管理协调配合、相互制约、定期会商机制。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政策性安置人员、人才引进等,坚持实行空编预留、计划下达,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分别按职责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面,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内部业务联动。按照“谁主办谁牵头、谁负责谁把关”原则,将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办理、进人用编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编外人员管理、巡视巡察整改等工作纳入内部联动协作范围,制定《机构编制业务联动协作意见单》,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统筹规范、均衡发展,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严防条条干预问题。坚决维护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大事前审核把关力度。明确全市各部门单位起草文件草案涉及机构编制内容的必须经市委编办前置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从源头上把住规范性文件干预机构编制事项关口。发文函告市人大代表委、市政协提案委,提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宜提及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和议事协调机构牵头部门联系对接,从办文办会、领导同志讲话等日常工作中制止和纠正“条条干预”问题,建立联合防范工作机制。

三、坚持分类施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奔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推动监督检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一是推动“巡察+评估”。锚定规范管理、优化配置、提升效能的目标,创新将市委巡察机构编制专项检查与机构编制评估融合开展。通过贯通布局层次、内容体系、流程机制等方式,进行精准画像,将专项检查内容与评估指标要素全面整合,去繁化简,形成“5+17”综合评价体系,将传统的“单向论证”转为“综合研判”,对单位机构编制情况整体定档,分级分类运用巡察与评估成果。对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单位,优先受理或适当倾斜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对评价等次为中等的单位,督导其开展内部挖潜;对评价等次为差的小散弱单位,进行整合撤并。以前一轮巡察为例,冻结了2个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优化调剂编制87名,收回编制119名。

二是推动“共性改+个性改”。全面梳理市、县两级在接受巡视巡察、专项督查、日常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归纳形成全市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库,入库问题634条。按照违规类别、程度、影响等“贴标签”,进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既指出“病症”,也开出“药方”。对“综合管理平台更新不及时”等广泛存在的“共性标签”问题,集中发文规范治理,推动补短板、堵漏洞;对“合署办公机构独立运行”等“个性标签”问题,采取“一对一”方式发函指导、限期解决,全面纠治顽瘴痼疾,全市问题库整改率达97%以上,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

三是推动“查处+问责”。聚焦执纪问责“后端”发力,开展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处理问责规范性研究,完善问责流程“闭环”,建立健全巡察、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等部门协作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应。重点查处机构编制管理及问题整改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规依纪给予处理问责,全市“点名道姓”通报市直主管部门5家,直接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6人次,达到了“问责一个、震慑一群、警醒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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