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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一二三四”法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4 10:29:0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临澧县以持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为落脚点,严格用好“一二三四”工作法,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规矩,全力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坚持靶向发力,建立一份问题清单。梳理2020年以来省委巡视、县委巡察、机构编制核查、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领域问题,建立一份详实的问题清单,问题清单标注形成原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编办召开室务会对问题清单精准研判,将问题分类为立行立改类和计划整改类两类清单,并对两类问题清单实行跟踪整改销号制度。

二、实行挂图作战,确定两个时间节点。一是对涉及84家单位的 109项立行立改类问题,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立行立改类问题已见底清零。二是对不能立行立改或有争议,在短时间内确难整改到位的问题由编办室务会审定后,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制定具体整改计划,责任到人,时间到月到天,并报编办监督检查组备案,原则上在今年年底前全部销号。为确保所有问题按期逐一整改到位,建立动态示意图,持续跟踪督办,整改推进一步,图上核减验收标注一处,倒逼问题整改。

三、全力攻坚突破,紧扣三个基本环节。一是制定统一整改模板。按照整改资料必须“见人见事见反思见措施”的高标准,对于共性问题,对照统一的整改模板、佐证资料清单、表格资料整理规范开展整改,并要求反思剖析触及实质,整改措施扎实有力;对于个性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综合研究,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切实把整改过程精细化、实效化。二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检查是否存在同类问题,找准关键“症结”,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突出抓好整章建制,要求整改单位对每类问题建立相应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度反弹回潮。三是及时开展整改“回头看”。对问题已销号的单位,采取“单位报告+实地核实”方式进行整改回查,发现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或问题反弹,重新挂单督办,对整改不到位、不落实的单位,坚决停止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并视具体情况进行提醒函询、通报批评、下发整改交办函,情况严重的严格按照《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出进一步处理,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四、推进战果转化,强化四项检验举措。一是加强日常监测。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实时掌握、比对、监控系统数据是否与整改要求一致。办理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重点审核年度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从细微深处挖掘整改实效,为监督检查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撑。二是开展实地评估。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作为对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由编办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建2个工作组,对全县18家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进行实地评估,挖掘特色和亮点,找出问题和不足,检验监督检查工作成果。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纵横通联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关键环节,在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绩效考核、经费拨付、车补核定、编外用工等方面共同审核把关,稳稳守住机构编制“红线”四是运用考核杠杆。每一季度汇总各单位整改进度,定期通报整改情况。将问题整改情况与各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办理挂钩、与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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