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省委编委《湖南省机构编制纳入省委巡视专项检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提出贯通融合巡察与评估工作以来,市委编办先后在11家市直部门开展了党委巡察机构编制专项检查与机构编制评估融合创新工作,推动巡察与评估综合运用,取得阶段性成果。
从“三个层次”领题点题,搭建融合工作机制。从布局层次、内容体系、流程机制上贯通融合巡察与评估工作,推动两者由“单向论证”转为“综合研判”。一是整合内容要点。以《规程》为纲,以融合创新为本,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内容与评估有关履职尽责情况和相关效益等内容进行全面整合,形成5条内容要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履职尽责情况、“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机构设置情况、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情况;二是精简工作流程。着力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的融合工作流程,将巡察与评估步骤精简整合为7个流程:资料准备、动员培训、收集线索、进驻检查、核实整理、初步反馈、审定上报。三是贯通评价体系。坚持逻辑周延、易于衡量的原则,形成“5+17”综合评价体系,由评价类别、项目、要素组成,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5类”是指上述5个方面内容要点;“17项”是指对应5个方面内容设置17个评价项目,聚焦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侧重反映履职尽责情况和相关效益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综合评价要素加大部门(单位)主要业务职能、业务量饱和度、编制有效使用率的分数权重,共占总分的59%,相较巡察与评估要点个数总和,新的评价要素简化率达65%以上。
用“三个标准”破题解题,构建融合工作模式。着手解决机构编制缺乏成系统、全方位深度“检验”的问题,系统研究衡量方法和数据提取模式,将巡察与评估从“各自作战”转为“贯通发力”。一是“用数据说话”的定量标准。在巡察中,根据各单位现有信息平台、工作台账等,“一表式”采集近3年部门有关重点业务工作、重要会议活动、服务对象、社会经济环境等数据,测算内设机构业务量占部门业务总量比例,内设机构与其编制和实有人员占部门总数的对比情况等,以此分析得出单位人均工作量、工作量整体增减幅度,“反向推算”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有效使用率、工作饱和度等,形成可量化、可对比、可分析的综合数据信息。二是“用证据说话”的定性标准。通过“听、看、查、访、评”等手段,甄别违规情形、使用效益情况的特征、特点和因果关系,对问题性质、程度进行定性,确保每个问题的定性都有关键材料作为支撑,如已印发的通知、党委党组会议记录纪要、干部任免文件、其他带有党组或行政公章的证明材料等。三是“用事实说话”的认定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结合,运用巡察与评估已有经验做法,把工作力量下沉一线、蹲点检查,实地摸清摸透单位违规问题、使用效益等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鲜活资料。不断提高融合工作客观公正性,使情况更加趋向真实。
以“三个方向”答题结题,贯通运用融合成果。融合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贯通巡察与评估成果运用,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由“被动防守”转为“主动出击”。一是推动内部规范调整。推动机构编制部门自身主动规范与调整。既针对巡察发现的动议机构编制事项程序不到位等问题,连续印发规范整改通知,为各单位加强管理规划科学路径;也针对有的单位编制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建立“预算+控制+预留”机制,严格执行年度编制使用预算,严控新增、严防新超。同时,加大预留比例,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等重点领域。二是优化外部资源配置。同步综合运用巡察与评估融合成果。对于综合评价为优良的单位,向其机构编制事项上有所倾斜或优先研究办理;结果为中等的,督导其规范管理、挖潜增效,半年内已内部调剂编制87名;结果为差的,已先后撤并7家事业单位,收回编制119名,其中一家单位一并收回编外用工计划20名。属违规问题的,均反馈单位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三是强化内外长效机制。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带头进党校进单位进基层宣讲法规制度、开展机构编制纪律纳入领导干部谈话等预防教育,注重源头防范。借融合工作契机,激发并调动各单位自觉遵守法规制度,一定程度打破编制“部门所有”观念,破解“新增任务就要增机构增编制”的惯性思维。近期有部分单位主动申请并压减了10%的编外用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