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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委编办“三项举措” 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3 17:11:4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常德市石门县委编办坚持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根本目的,通过“源头节流、动态调整、评估问效”三项举措,切实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和服务效益。

一、坚持“源头节流”,盘活资源存量。在牢牢守住机构编制总量“底线”的基础上,积极盘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全面排查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情况,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对职能弱化、编制资源使用效能不高的单位,按照实际用人需求,收回事业单位空余编制171名,并对收回编制实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着力破解供需矛盾,实现要素最优配置;对各单位申报编制计划进行源头管控,我县2024年公务员审批通过计划数的75%用于优先保障涉及承担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改善民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单位。

二、坚持“动态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理念,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统筹调配力度。为进一步赋予主管单位用人自主权,最大限度用活部门内部编制资源,每年统筹调整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所属派出机构及乡镇(街道)事业站所人员编制;动态管理周转编制,不断扩充周转编制池的“蓄水”规模,将收回的编制以周转编制的形式补充到亟需工作力量的部门,促进编制资源在部门之间合理调整、有序流动,打破机构编制“一核定终身”的静态管理模式,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切实解决县域单位有编不用和无编可用的矛盾。截止目前,我县共下达行政周转编制116名次、事业周转编制293名次,收回行政周转编制65名次、事业周转编制64名次。

三、坚持“评估问效”,推动科学决策。坚持效益为上,积极开展跟踪问效,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将巡视(察)和评估结果合理运用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对各单位在职能设定、内设机构设置、编制数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023年以来,通过对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供销社、县残联等被巡视(察)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及审批,其中部分事项已整改调整到位,切实保证部门运行符合目前社会发展实际;鼓励各部门盘活现有人员编制,做到“物尽其用”,实现部门内部编制“余缺互补”,尽量避免行政事业单位“忙闲不均”的情况发生,将巡视(察)和评估的结果与每年公考公招和其他用编计划结合,对于在编人员能够负荷目前工作量的单位,暂停审批其编制申报计划,对常年有增编需求的单位,查找根本原因,杜绝部门履职不力等“拖后腿”现象,确保编办科学审批其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实现现有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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