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质效,促进巡察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有机贯通,津市编办聚焦问题发现、问题定性、问题整改、问题预防等四个方面,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市委巡察的协作联动,抓好机构编制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聚焦问题发现,落实巡前配合。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根据市委巡察任务需求,向市委巡察办通报有关机构编制方面的情况,依据机构编制效益评估、“三违”问题清理整治等日常监督结果提出需要重点关注的机构编制问题,提供被巡察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最新“三定”方案。
二、聚焦问题定性,提升巡中协作。根据巡察推进工作实际需要,市委编办及时配合做好机构编制问题线索的认定与解释,安排专人与巡察办沟通对接,第一时间解答机构编制专业性问题,提供相关政策法规业务咨询,为巡察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提供机构编制业务保障。
三、聚焦问题整改,实现巡后共享。市委巡察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按程序通报市委编办。市委编办与被检查单位沟通核实后,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对已核实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建议,确保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市委编办在日常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中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送市委巡察办,提醒加强巡察监督。在近两轮巡察中共发现14家单位存在擅自设立机构、整合机构及挂牌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整改销号率100%。
四、聚焦问题预防,强化结果运用。市委编办认真对每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及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整理纳入“三违”问题清理整治台账,作为今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回头看及各类专项检查的依据。并持续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