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体系,切实优化退役军人安置编制资源配置,常德市委编办积极作为、主动谋划,切实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统一规范市县乡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设置。统筹推进市县机构改革,整合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军官转业安置等部门职责,在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分别组建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在上级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量内,通过调剂空余编制、划转人员编制等途径,为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备与其职能任务基本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水平和效能,市县两级分别设立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明确为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并配备了较为充足的人员力量。此外,在落实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有关整合归并职能、综合设置机构政策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基层是退役军人服务的关键点和重点面,指导各地在169个乡镇街道单独设置了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是加大县域间安置退役军人编制保障调整力度。在严格落实上级下达安置军转干部核增行政编制分配任务的同时,针对部分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较重,且编制总量调控空间较小地区日益凸显的退役士兵安置用编压力,常德市委编办开展了退役士兵安置及事业编制使用等情况的全面清理核实,并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政策要求为契机,按照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和层级管理的政策要求,以及严控总量、跨县统筹、专编专用、定期调整的工作原则,以2017年以来市城区接收本市籍易地安置退役士兵数量及原征集地情况为基准,对应统筹调整区县市事业编制总量内的空余编制,将一百余名事业编制跨县域横向调整到同层级的市城区管理和使用,切实加大了县域间事业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优化了全市事业编制资源配置,有效缓解部分地区退役士兵安置编制供需矛盾。
三是规范退役军人安置编制保障长效化管理。全市县级事业编制统筹调配后,注重加强对事业编制调增部分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督导调增事业编制的相关地区严格编制使用范围,调增的编制原则上专门用于解决退役士兵安置所需,要求各地于每年年底将编制使用情况向常德市委编办报备。今后每三到五年,结合区县市退役士兵安置及编制使用管理情况,将按程序动态调配各区县市事业编制总量。同时,指导区县市在上级核定机构编制总量内,按照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和统筹使用的政策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及专项体制改革,加大事业编制资源调配力度,积极有序落实退役士兵安置用编任务。此外,市委编办将会同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采取定期备案审查、纳入巡察及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相关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管,为全市退役军人安置持续做好编制资源配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