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门县委编办坚持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为基本遵循,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挖潜能、严审批、强统筹、抓评估”为主要手段,不断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着力盘活存量,下好内部挖潜“棋”
在牢牢守住机构编制总量“底线”的基础上,积极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推动内部挖潜增效。
一是合理回收保重点。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结合机构编制核查,联合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机构编制配置情况进行全面盘存,按照一定比例收回机构改革后职能弱化、使用效能不高的机构编制,扩大有效供给能力。2021年以来,全县共收回空编89名,全部用于保障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领域的编制急需和刚需。
二是科学置换解难题。积极探索实行“退二补一”的管理方式,对存在多种经费渠道编制类型的单位,在不增加财政负担、不新增编制人员的情况下,空出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后,可采取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方式,补充1名原差额或自收自支在编人员,同时核销1名差额或自收自支编制,有效解决了同一事业单位存在多种经费渠道编制类型及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优化配置促平衡。坚持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对全县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进行重新分配,事业编制进行总量核定。原则上对一类乡镇(街道)核定行政编制37名,二类乡镇(街道)核定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与行政编制的比例按1.2:1核定,收回闲置空编集中管理,充分激发基层编制资源的最大潜能。
二、坚持从严从紧,下好前置审批“棋”
坚决打破增加职能就要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的思维定势,坚持从严从紧、依法依规审批机构编制事项。
一是建立初审机制。对各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严格进行初审,原则上凡是单位空编2名以上提出增加人员编制的,不予受理;主管部门管理所属机构存在机构编制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受理;新增公共服务职能适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不予受理。
二是深入调研论证。对初审通过、予以受理的机构编制事项,有编制配备政策依据的,严格按照文件测算;无配备标准的,由县委编办牵头,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深入实地开展调研论证,切实把好“政策关”,为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严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对超过县本级审批权限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事前请示报告制度。2021年,全县共收到机构编制事项申请20项,受理15项,提出合理化建议18条。
三、创新管理方式,下好统筹使用“棋”
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理念,坚决破除机构编制“部门所有制”壁垒,加大机构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化解严控机构编制资源与满足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
一是加强跨部门编制统筹使用。根据职能配置和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将部分职能弱化部门的富余人员,连人带编划转到亟需补充工作力量的部门,促进编制资源在部门之间合理调整、有序流动。2021年来,全县共划转人员编制16名。
二是加强基层编制统筹使用。按照省委编委2020年1号文件关于鼓励乡镇街道统筹调配人员的要求,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统筹管理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充分赋予乡镇(街道)用人自主权,明确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主统筹调配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每年3月底前将人员分工、任职等情况上报县委编办备案,并同步调整实名制系统,促进了乡镇(街道)各项工作的科学、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加强周转编制统筹使用。建立县直行政事业周转编制池、乡镇(街道)人才编制池,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申请,动态流转、循环使用,人走编收、空编置换”的模式,单列管理,专编专用。2021年,共下达周转编制56名,为重点领域和部门引进人才、工作急需提供了坚实的编制保障。
四、强化履职问效,下好跟踪评估“棋”
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对审议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积极开展跟踪评估问效,确保机构编制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一是细化评估指标体系。围绕“履职效益”“机构配置效益”“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将评估指标细化为“职能配置情况、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编制核定和管理情况、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内外部工作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职责履行和取得成效情况”等六大方面,逐条量化赋分。
二是创新评估工作方式。建立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台账,采取“日常+”方式,将被评估部门的日常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评估范围,并结合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机构编制专项检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进行专项评估,通过查看“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职责分工情况、单位内部运行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认真开展外部调查和实地评估,评准评实部门的履职情况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三是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情况及时反馈给被评估部门,并列入编委全会汇报议题。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职能减少、履职不到位、闲置浪费编制资源的,核减相应编制;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对存在职责交叉重叠、职能不明确等深层次问题的,及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部门持续完善体制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