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德市委编办紧紧围绕中央编委提出的“构建符合当前需要、满足长远发展,执行有力、监督到位,覆盖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的法规制度体系”的要求,不断加大法规制度建设力度,先后制订出台了《常德市机构编制审批规程》《常德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管理关系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工作,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央编办法规制度制定实施和备案办法》《中共湖南省委编办规范性文件与机构编制标准制定和实施办法》,2021年12月,常德市委编办制订出台了《中共常德市委编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工作一体推进,在室务会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进行。每年12月底前,提出下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包括名称、制定必要性、报送时间、起草科室(中心)、报请审议机构、发布机关等内容。每年初,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并报室务会会议审定。
2022年是常德市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常德市委编办慎终如始,结合常德工作实际,全面制订了《处理市直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原则意见及五个具体操作办法》《市直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等多项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拟制计划,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服务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