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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规范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助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2 11: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委编委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部署安排,常德市以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遵循,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精心谋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在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的同时,较好化解了个别园区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机构设置过细、领导职数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澄清职责定位、专注主职主业。充分结合开发区功能定位和建设发展实际,明确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重点突出开发区经济管理、投资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职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级党委和政府授权或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等职责。同时,按照稳步推进、分类施策原则,组织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科学界定开发区与所属或所在地党委政府职责关系,重点做好综治维稳、文教卫体、防汛抗旱等社会事务调整由属地政府管理的基础上,对与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息息相关的劳动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控违拆违等事务,通过界定职责属性、划定剥离边界、明晰事权关系等方式,进一步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开发区专注主职主业。

二是持续放权赋权、提升服务效能。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政府《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精神,推进“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常德市政府印发了《园区赋权目录》,采取审批直报、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等方式,分别为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赋予了162项、170项涉及经济管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截止目前,市级职能部门已与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委托书,赋权事项的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服务环节均已依法落实。同时,调整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向开发区派驻机构设置,除保留市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部门原分别在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设置的派驻机构外,撤销县级自然资源、财政部门设在其他省级开发区的派驻机构,指导各地采取改设服务窗口或办事场所等形式为园区提供服务。开发区享有了更大的自主发展、改革和创新管理权限,提升了开发区服务经济建设发展效能。

三是规范机构设置、完善组织架构。严格执行清理规范相关政策规定,优化开发区内部管理架构,精简综合事务部门,加强业务职能部门,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不与市县党政部门搞上下对口,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结合开发区体量规模、发展定位和履职所需,分类施策、统筹规范各开发区内设机构设置。同时,衔接对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经验,在调整归并职能单一、设置分散、规模不大事业单位的前提下,整合开发区亟需加强的招商引资、投资合作、开发建设、人才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能,统筹调整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切实提升开发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四是规范职数设置、创新编制管理。以切实加强党对开发区集中统一领导,提升开发区组织领导效能为立足点,在严格落实领导职数设置政策规定的同时,按标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党的组织、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设置。同时,指导各地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鼓励各地改革传统管理模式,探索创新符合开发区工作特点的人员编制管理方式,除由地方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及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任命的外,可探索对开发区编内其余人员实行档案封存、岗位聘任、末位淘汰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对紧缺的专业性特别强的岗位人选,可通过竞争性方式选配或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立完善符合开发区实际的分配激励考核机制,充分激发各类人员干事创业动力。

下步,将积极有序完成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制定任务,并结合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不同阶段工作重点,深入跟踪调研,切实提高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能,不断释放开发区体制机制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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