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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四个明确”积极部署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4 15:17:48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上旬,汉寿县委编办印发汉编办发〔2021〕12号《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拉开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序幕。

一是明确抽查范围。凡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按照4%比例通过“双随机”进行抽查。本次随机抽查的单位有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卫生院)、县水利局(沅南垸水利会)、县教育局(所属幼儿园)、县洲口镇政府(洲口镇敬老院)等所属的15家事业单位。从县委编办工作人员中随机抽取3名人员参与信息抽查工作。

二是明确抽查内容。抽查工作重点核查单位基本信息与登记情况是否相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否按标准悬挂、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擅自加挂牌子现象、印章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执业许可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等、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等。

三是明确抽查方式。抽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被抽查单位对照抽查内容进行自查,并撰写自查自纠情况汇报。现场抽查要求主办单位分管负责人全程参加,现场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记录表》。

四是明确整改时间。对现场抽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一周内抓好整改,整改不得力的视情况予以处置。凡是整改期内没有完成,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罚。本次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将通过县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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