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新一轮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确认保留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等205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其中对应上级设置141个,自主设置64个;不再保留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等144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其中降格处理22个,撤销62个,合并59个,不再认定1个。调整后,该市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幅度高达41.3%。
2013年以来,常德市大力推进审批项目、审批时限、考核评比、表彰奖励、领导小组、公务支出“六个压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在2013年压减五成以上,总数压减到138个。此后,随着工作任务加重、条条干预增多、机构编制紧缩,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数量不断增多,出现了市级领导不知道自己挂帅多少个议事协调机构,市直单位不知道自己承担多少个牵头部门的角色,市委编委办没办法掌握所有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底数的尴尬局面。
2016年上半年,常德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委编委会按照对标对表的要求,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角度出发,提出全面加强和改进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管理工作,有效规范机关工作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此后两年时间,市委编委办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组成专门班子,抽调精干力量,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三次研究的意见,下大力开展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摸底排查和设置调整工作,高标准完成了新一轮清理规范任务。
一、上下互动抓清理
坚持左右协同、上下互动,七上七下抓好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一是下发清理通知,组织摸底上报。2016年5月,市委编委办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全面自清自查,上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情况和调整建议。由于机关单位思想认识不高、管理脱节和分散等原因,许多单位出现漏统漏报、反复折腾现象,至清理截止当日仅有70个单位申报99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二是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清理上报。2016年9月和2017年上半年,市委编委办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四次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单位限期上报议事协调机构有关情况,同时从办文办会环节入手直接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陆续发现200多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行踪。三是征集管理良策,提请上会研究。2017年下半年,市委编委办着眼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失范、又多又滥的实际情况,在征求部分牵头单位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订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修正案,提出下一步清理规范工作的思路和建议,并提请今年1月份召开的市政府常委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四是提出调整方案,下发征求意见。今年4-5月,市委编委办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补充核查工作,对现有340余个机构分门别类提出了设置调整建议方案,并采取见面、发函等方式逐一征求全部91个牵头单位的意见。五是修改调整方案,报请领导把关。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委编委办充分吸收牵头单位意见后,对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调整方案进行了修改,并报请市委、市政府16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根据领导批示开展补充论证工作。六是完善调整方案,提请研究确认。今年6月中旬,市委编委办将进一步完善后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呈报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得到了上会研究的明确指示。今年6月下旬,市委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七是复核调整方案,报请批准公布。今年7月,市委编委办对个别藏身于秘密文件中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个别市委常委提出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调整建议进行了迅速处理,并报请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微调方案,然后交市委办、市政府办行文公布。
二、疏堵结合建秩序
坚持源头治理、疏堵结合,从体制机制上重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秩序。一是明确清理规范的基本原则。根据议事协调机构种类繁多、边减边增的实际情况,市委编委办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将与上对应、综合设置、严格程序、动态管理明确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管理的基本原则,以此为依据起草新版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二是修订设置调整的主要依据。结合修订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重新明确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设立、不予设立、应予撤销、应予合并的十九种情形,对照提出了现有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规范设置的十三种情况和认定常设性议事协调机构的三条标准。三是强化市级领导的把关作用。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和新版《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中,明确市级领导把好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关,在主持召开相关会议时尽量不批准设立议事协调机构,而只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确需设立的尽量在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基础上整合设置,必须设立的尽量在会议纪要中体现具体设置方案。四是简化设置审批的办事环节。在新版《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中,将对应上级设置机构的审批权下放至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不再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将自主设置机构的审批权调整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同意,或由其主持召开的会议研究批准,不再局限于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领导成员(主要负责人除外)、成员单位及下设机构的调整权下放至各议事协调机构。五是提出设置管理的具体要求。以市委编委办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此类机构设置调整事项由牵头单位的政工人事科归口管理、统一承办,并重申了设立程序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六是细化疏堵结合的工作措施。在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管理的具体事务中,对于部门自主申请但可设可不设的,在设置预审时收紧入口;对于上级要求设置但工作比较单一的,在设置调整时打开缺口;对于多次漏报但确需继续存在的,在摸底排查时补录户口;对于实际存在但确无保留必要的,在清理规范时注销户口;对于使命结束或效期届满的,在制度设计时敞开出口;对于调整成员或降格处理的,在审核把关时取消卡口。
三、宽严相济控规模
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合理控制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总规模。一是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考虑到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有其自身存在的必要性及其与机构编制需求此消彼涨的关联性,市委编委办在设置审核和清理规范时坚持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工作思路,实行应设尽设、当撤均撤的基本政策,尽可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不搞平均主义,也不过于理想化。二是规范牵头、减少多头。从职责法定和减少层级的角度出发,市委编委办统一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部门。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均明确为主负责的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原则上不搞双牵头;凡涉及同一主管部门内多个下属机构的,均以其共同主管部门为牵头单位;凡原牵头单位层级偏低的,原则上调整为职权范围内的副处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且一般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三是假想座标,类比控制。从减少职能碎片化、防止过度牵扯职能部门精力的角度出发,市委编委办以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和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数量为参照系,围绕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总规模控制在副处级以上单位一倍左右、机构牵头单位数量控制在市直部门两倍左右的假想目标,不遗余力地与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单位沟通协商,说服他们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数量。四是锁定存量、控制增量。市委编委办将此次清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起点明确为市委办、市政府办2013年发文公布保留名单的时间,对于此前设立但不在保留之列的一般不予认可,对于此后设立但未经市委、市政府办发文确认的一律不予认可,对于申请新设的设法推进精简整合。其中,对于同一主管部门内设有同类议事协调机构的,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能合并则合并,但不强求合并涉及绩效考核的机构;对于不同部门设有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的原则能融合则融合,但不违背双方愿意搞“拉郎配”。
四、新旧衔接保运行
坚持前后照应、新旧衔接,有效保证机关工作和各项事业正常运行。一是办理好过渡期相关业务。考虑到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变动比较频繁、清理规范工作耗时很长,市委编委办明确新版《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公布以后,新机构按新办法批设,如与旧机构工作任务相关的,在设立时暂不涉及旧机构调整事宜;旧机构按老办法运行,年度报告制度推至本轮清理规范结果公布以后实施,以减少重复报告和无效劳动。二是确定好本轮清理范围。为防止剪不断、理还乱,市委编委办将本轮清理对象原则上限定为按老办法批设的旧机构,对于涉及旧机构归属问题的新机构和新办法出台后更名的旧机构一并纳入清理规范范围,其他按新办法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纳入以后清理范围。三是完善好相关机构信息。考虑到行文公布本轮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结果的时间较长,对于市委常委会研究之后、通知发布之前个别信息已作调整的机构,在正式发文公布保留结果时一并补正相关信息,并在发文后立即着手重建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动态管理台账,为后续管理提供准确依据。
(中共常德市委编委办 熊荣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