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乡镇政府处于中国政府体系的最末梢,担负着农村绝大多数公共事务,在维护政治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组织经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与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相矛盾的是,现实的乡镇政府在职能发挥和权力运行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小马拉大车”“脚大鞋小”。此次调研“扩权强镇”工作,旨在解决乡镇“权责倒挂”问题,尝试通过直接下放或委托行政执法的方式,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激发镇域更大的活力。
一、基本情况
围绕承担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重点领域,此次调研共涉及26个县直单位(县发改局、科技工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房管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扶贫移民局、农业局、农经站、文体广新局、民政局、卫计局、安监局、环保局、人防办、公安局、交警大队、商粮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地税局)、乡镇(街道)6个(龙阳街道办、岩汪湖镇、丰家铺镇、太子庙镇、罐头嘴镇、蒋家嘴镇),共调研委托行政许可55项、下放行政许可40项,委托行政处罚99项、下放行政处罚9项。通过此次调研,县委编委办对相关单位的上报建议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汇总,收集相关建议委托、下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共100项,形成了《汉寿县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事项建议目录》。其中委托乡镇(街道)行政许可22项(含1项仅下放受理权限,含6项桃源县下放陬市镇目录之外的权限),直接下放乡镇(街道)行政许可17项(含3项桃源县下放陬市镇目录之外的权限),委托乡镇(街道)行政处罚56项(含1项仅下放受理权限)、直接下放乡镇(街道)行政处罚5项(含4项桃源县下放陬市镇目录之外的权限)。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经过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各有关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在扩权强镇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部门存在揽权现象和观望心理。以法律、政策赋予部门的权利,无法下放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专业执法人员队伍、配套硬件设施等相关条件达不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下放要求为由,不愿下放权限。二是乡镇(街道)存在畏权现象和坐等心理。以部门下放的是责任而非权力,自身管理能力、管理人员、管理经费达不到要求,更希望在资金、项目方面得到更多支持等为理由,不愿承接权限。
(二)部分权限下放不合理。一是部门往往把含金量不高,不便管理、不便开展的事项下放给乡镇(街道),而关系到基层提高日常办事效率、加大便民举措所迫切需要的服务管理事项却不愿下放。二是相应的政策机制、配合措施不到位,其他联合审批部门职权还没有下放,乡镇难以做好协调、管理。导致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加大了,办事环节仍然没有减少,办事效率仍然没有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办事仍然不方便,放权效果不大。三是个别行政许可事项事关重大,涉及公共安全且工作量少,乡镇(街道)承接条件不成熟,集中在县本级统一行使更便于高效管理。
(三)人才制约因素明显。乡镇(街道)干部队伍普遍存在老龄化、学历低、人才出现断层等现状,绝大多数干部既没有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也没有系统地参加过法律知识系统培训,城镇规划、管理、项目等方面专业知识缺乏,导致放权后乡镇(街道)无法达到承接权限所需专业人才、专业知识,没有具体人员去承担扩权事项职能,具体工作还是由县级部门相关人员实施。
(四)权力运行不够规范。随着改革深入推进,部分乡镇出现了不会用权、不肯用权、甚至滥用权力而带来的违规审批、盲目上马工程、权力寻租等问题。特别是熟人社会的特质对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影响非常明显。目前,县乡两级相结合的权力监督体系尚不够健全,难以确保对责、权、利的监督规范。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扩权强镇工作是一项立足长远,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的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扩权强镇工作的深远意义,立足全局、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团结协作,努力克服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制约因素多等困难,做好权力下放、人员安排和措施落实等工作,确保乡镇(街道)对下放权限接得稳,管得住,避免出现衔接真空。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我县虽然出台了关于下放事项的相关文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尤其要根据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哪些权限该下放未下放,哪些权限乡镇(街道)真正需要,哪些权限真正便民,哪些已下放的权限执行不到位,动态调整下放权限。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
(三)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各政府职能部门要真正放权到位,加强扩权强镇的业务培训指导与监管,就相关扩权事项及时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下放到乡镇(街道)管理权限的运行方式和具体措施,以及放权后如何加强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一方面加强平时督导,注重中间环节处置;一方面加强随机审查,确保放得下。乡镇(街道)要围绕政府职能部门下放的权限,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通过跟班学习、外出交流取经、案例教学分析等形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确保接得住。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健全乡镇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县级政府对乡镇政府经常性指导和监督,发挥乡镇人大依法监督职能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事项和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