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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8-01-25 13:34:18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澧县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以津澧新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改革试点工作,共向小渡口、城头山等2个镇委托或直接下放38项行政权力事项。为及时掌握试点镇的承接运转现状,澧县县委编委办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主要问题

(一)放权不明确。目前,城头山、小渡口两镇存在着权力事项下放不明确的问题,一些权力大的事项有些单位“不想放”,一些责任大的事项则“想全放”,导致放权存在表面化、形式化问题。

(二)放权不充分。今年该县将身份证办理、集镇管理等事项下放乡镇后,乡镇反响普遍较好。但是,结(离)婚证等事项的办理仍然没有放下去。

(三)执法队伍不健全。由于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乡镇在处理有关违法事项时,都是从各个事业站所抽调人员进行临时执法,绝大多数人员既没有参加过法律培训,也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资格,导致执法行为缺乏专业性和严肃性。

二、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试点镇想要的、有利于乡镇发展的行政权力,有的部门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二是一些部门想放的行政权力,试点镇往往因并非急需或感到权小责大而不想要;三是个别试点镇被动式应付改革,从而导致主体主动创新不足,只是机械服从改革安排。

(二)承接能力有限。权力事项委托或直接下放给试点镇,赋予乡镇政府更多发展自主权,目的是为了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但是,因机构、编制、人员力量没有增加,有的事项反而变成了乡镇干部的工作负担,其承接意愿并不强。

(三)政策法规掣肘。当前,政策法规规定具有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的主体,基本上都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政府并没有相应的权限。比如:办理国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为县市区级民政局,人民群众普通认为此项权力可下放至乡镇一级,以方便群众办事。

三、意见建议

(一)全面统一标准。根据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精神,省级是否可以考虑统一制定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明确下放的具体事项、下放程序和法律依据,确定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二)明确放权重点。在制定权力下放清单时,可重点围绕集镇建设管理事项、民生便民服务事项、乡镇重要责任事项、经济社会服务事项等下放到乡镇,如将结婚证、摩托车驾照办理等事项下放乡镇,让群众少跑路。同时,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如涉及环保、安全等领域审批事项,建议实行乡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制度。

(三)理顺执法体制。建立乡镇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归并行政执法管理权限,形成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各部门执法机构经县政府授权后,在乡镇设立专门的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依规相对集中行使或会同派驻机构行使乡镇范围内的国土、规划、建设、城管、质监、文化、消防、交通、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加强乡镇政府综合执法力量。(澧县县委编委办 杜龙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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