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4号)精神,武陵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积极行动,针对今年区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调整后,由于任免文件没能及时下发,而单位又急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在查阅这些单位的信用记录后,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允许这些单位进行“容缺办理”。通过对欠缺的文件资料进行备案登记,然后事后补齐的方式,先后为武陵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单位进行了容缺受理,方便了单位开展工作,也提高了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办事效率,得到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赞扬。(武陵区委编委办 何爱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