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德市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的机遇,从体制和政策等多方面着力,结合园区实际,开展创新试验,创造新的发展优势,进一步激发了园区发展活力。
一、赋予园区同级政府管理权限。为确保园区审批提速,2014年,常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千亿园区的若干意见》(常发〔2014〕1号),将市本级可办结的10个方面共69项市级经济社会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常德经开区,赋予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政府相关审批职权,同时进一步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积极为企业服务。各区县(市)园区管委会严格比照常发〔2014〕1号文件,积极承接上级部门下放或委托园区管委会行使的职权,同时积极创新园区行政审批方式方法。如桃源县工业集中区、津市工业集中区启用县市部门授权的“2号公章”的形式,实现了项目审批的提速提质;鼎城区成立高新区政务中心,园区内有关县级许可和手续在中心办理,基本实现园区事务办理不出园;安乡县优化工业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服务,实现了“园区事、园区办”和行政提速、服务增效。
二、建立园区独立行政管理体制。为完善园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相关职能职责,市县各园区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园区行政管理体制。一是推进管理机构下沉。为确保审批权限落地,市委1号文件明确,凡是行政审批权限授权到园区内的相关部门,其派驻机构人、财、物全部下放园区,由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全权管理。截止2014年底,驻常德经开区的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等10个部门完成人、财、物的移交并正式挂牌运行,各区县(市)也全面完成对园区内设机构和驻区机构的调整设置。二是推进人事权限下放。为增强园区人事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在园区体制机制调整中均明确规定:园区党政班子成员任命,充分尊重园区党工委的意见;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园区二层骨干享有任免权;园区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由园区自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初步建立了人员能出能进、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如汉寿县允许高新区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拨干部,允许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编制、人事部门备案即可,推进各类人才向园区集聚。三是推进激励机制建立。为调动干部积极性,市县两级园区普遍实行灵活多样的绩效工资制度,园区党政班子成员、二层骨干的薪酬,与园区发展和个人贡献挂钩。如常德经开区实行经开区绩效工资与年度发展目标挂钩制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只发放60%的绩效工资,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建立园区独立财政管理体制。为使园区真正成为具有独立预决算职能和收支职能的主体,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均赋于同级园区独立的财政支配权,将园区区划范围内实现的本级税收和非税收入全部作为园区财政收入。其中园区财政总收入大于园区年度预算支出部分,通过结转、划拨等形式返还给本级财政;园区财政总收入不能满足园区财政支出的,包括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和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以及园区人头经费和运转支出等刚性缺口部分由同级政府支持。同时对引进的重大工业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同级财政给予用地补贴和招商引资奖励,促进了园区可持续发展。
四、组建园区独立经营开发公司。为了增强园区发展自生动力,全市各园区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均成立了独立的园区经营开发公司,走市场化运作路子。各园区公司通过土地储备、项目运作、注入可用资产,不断提高资产运营能力和融资能力,有力推进了园区土地开发平整、标准化厂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同时各园区通过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将园区开发公司为主承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建设的筹融资等事项,逐步向园区招商引资的责任主体转变,促进了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委编委办 杨祺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