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澧县人民政府关于委托下放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澧政发〔2017〕6号)正式下发,标志着澧县向小渡口、城头山等2个镇委托或直接下放38项行政权力事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该县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牢牢把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原则,结合津澧新城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相关精神,大力推动县级部分权限下放,积极稳妥实施扩权强镇。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并成立领导小组。紧紧围绕集镇建设管理、民生便民服务、乡镇重要责任和经济社会服务等方面职能,对机关权限进行梳理,结合权力清单制定下放目录讨论稿,并确定在城头山、小渡口等二个重点镇先行开展试点。
二是开展清理。由分管扩权强镇工作的县领导调度,相关县直单位和镇对照下放目录讨论稿组织清理,并将结果书面反馈。同时,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澧县县委编委办组织专门人员到部分重点单位和重点镇进行调研,加强沟通衔接和指导督促。
三是论证审核。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则,澧县县委编委办对各相关单位的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将拟定下放目录报送县法制办、县人大、县政协进行审核,之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最终,确定将规划、国土、公安、交警、林业、安监、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等7部门适宜由镇行使的共38项县级行政许可、管理服务事项下放。
四是公布实施。该县印发文件,正式公布下放事项以及相关安排。组织相关县直单位依法完善下放程序,和试点镇签订法律文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加强对试点镇行使下放权限的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指导试点镇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权限下放工作对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下放事项不脱钩断档,保障工作有序运转。(澧县县委编委办 谭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