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鼎城区委编委办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资源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实现了用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服务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
一、创新资源整合,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率
一是“控”。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该办严格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要求,坚持“要增编、必清理、先减法、后加法”的原则规范设置机构、合理核定编制。在改革中,通过采取在总量内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调剂编制,对原有使用行政编制的行政类事业单位,通过按比例精简、改为行政机关和整体并入行政机关、收回事业编制等途径,行政事业单位共精简行政编制39名,核销事业编制64名。精简的行政事业编制主要用于置换此次由事业单位改革为行政单位的安监局、人防办及新成立的投资促进事务局、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等编制问题。改革后鼎城区行政编制、各类专项编制均未突破核定总额,事业编制也控制在了2012年底的统计数内。
二是“合”。按照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解决机构设置不规范、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等问题,鼎城区严格按照市委编委办意见,在不突破政府工作部门限额的基础上,积极与市里咨询请示,结合鼎城实际,将政府工作部门由改革前27个(含农委和城管)精简为22个,另设5个分局(国土、公安、环保、质监、工商)和人防办。同时撤销了社会救助管理局、财政监督检查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局、县乡公路管理处等7个事业单位,对非税局等14个副科级以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改革后的政府工作部门设置日趋规范合理,行政职能体外循环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区政府组织体系。
三是“管”。对于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因职责调整涉及人员异动的,鼎城区严格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预算联合管控办法,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通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存量编制使用效益,加强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员力量。在涉及机构撤并人员划转的事项,参照市人社局《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过程中人事管理问题的处理意见》,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涉改部门会同机构编制、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调配合,采取人财编整体移交的模式,确保大局稳定。先后已完成了区卫计局、商粮局、卫计综合执法局、食药监局与食安办、工商局、质监局等机构的人员划转工作,涉改事业单位人员异动的在人社局部门完成岗位调整后更新实名制系统。
二、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机构编制服务效率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让服务质量提起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区“四讲四比”主题活动,形成权责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对来人来访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二是搭建信息平台,让服务效率快起来。为进一步推动服务精细化、规范化,该区建立了机构编制工作交流QQ群、微信平台、鼎城区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网站等信息服务平台,为该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机构编制服务,大大提升了服务效率。2016年,该区有196家单位加入了区直机构编制网络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受理的机构编制事项咨询全年达到300件以上。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让服务理念新起来。通过调研,了解部门单位、基层群众对改革和管理的现实需求,主动就机构改革、编制调整方案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建议,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干部办事服务能力
一是从“被动等”到“主动做”。为改变以往机构编制部门习惯坐等上门这一情况,编办积极增强工作前瞻性,提前做好有关工作。在机构改革中,该办坚持事前调研、事中汇报、事后评估,在市里的规定动作范围外,还结合鼎城实际进行了适度创新,如突破编制瓶颈,盘活原工商体制改革的遗留富余人员,连人带编调整94人到职能增加的食药监局系统,充实基层力量。
二是从“到处找”到“送上门”。鼎城区委编委办工作人员8名,担负着该区600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因人少事多,经常出现来单位办事人员遇不到人或是多跑腿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该办利用信息平台,及时告知部门单位人员去向及工作进展,避免出现办事人员找不到人的情况。同时,分块分线推行“集中办公”,每个月上旬办理上下编手续,中旬调研上月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下旬办理各单位用编、报表、统计等业务,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从“只管理”到“会服务”。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事业单位年检、中文域名注册、实名制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办法,实现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并重。通过“职能有转有变、机构有设有撤、编制有增有减”的动态管理办法,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创新管理要编制、向厉行法治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在总量内研究解决重点部位、重点领域所需编制问题,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既不突破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又减轻财政负担,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编制工作保障作用。(鼎城区委编委办 娄欢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