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常德市在改革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改革经验。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清单定权责。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地方政府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部署,常德市于2015年4月下旬,全面启动了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并于2015年6月下旬正式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市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机构权力清单》公布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782,与单位上报3757项相比,共计减少975项,精简率达 25.9%;另外,《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市级主要职责529项、具体工作事项2891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35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99项、公共服务事项270项。
二、定原则重调整。权责清单非“终身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常德市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适时进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2016年,常德市根据国发〔2015〕57号、国发〔2016〕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应取消市级7项行政权力事项,调整3项行政权力事项。根据湘政办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常德市对省政府下放的24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及19项其他行政权力都进行了承接,并及时下发了《关于承接取消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11号),对以上承接、取消、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公布。
三、缩时间优程序。针对办理行政审批时申请材料冗繁、手续众多、要求笼统等问题,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今年来常德对市县所有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清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通过压减审批项目、建立市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推行联合审批制度,开展权力清单再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流程,将形式性审查事项全部由承诺改为即办等举措,三年来常德市行政许可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了72%。
四、强监管增效能。近年来不断落实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市政务中心先后出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平台管理办法和中介机构诚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后续监管工作。2015年10月,市审改办出台《行政审批制度绩效评估方案》,在市州一级率先采用第三方评估模式。去年11月常德市组织了由市审改专家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绩效评估小组”,对区县(市)、市直有关单位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对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了审改专家及相关人员论证会,同时对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开展简政放权专项督查。经常组织部分专家和行风监督员检查市直单位简政放权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2016年,市政府办印发《全市整治中介服务、工程建设、办事服务环境实施方案》,着手整治有关突出问题;三是创新手段对中介机构实施监管。将涉及行政审批领域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办事的范畴,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公示、机构选取、业务考核、服务质量评定与审批功能。以“市场化”的手段实现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用“淘宝”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打通行政审批提速的“最后一公里”。(市委编委办 杨祺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