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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7-02-20 17:5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常德市积极落实上级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德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暂行规定》等改革文件,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实行“五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质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合为一个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实行“先照后证”改革,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将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大幅削减到37项,前置审批精简85%。这些改革举措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减轻了公民和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和社会活力。2016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6万多户,增长率18.3%,企业从业人员增长56万人,增长率112%。

二是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常德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积极推动各部门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杜绝出现监管真空。目前,市工商局正与市电子政务办联合开发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加快实现监管平台与各职能部门业务网的互联互通。目前,已初步实现市、县两级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三是落实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企业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制度,将企业登记信息、年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统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公示,为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严格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不公示年报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目前,常德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率达到了88%以上,年报公示率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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