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鼎城区委编委办坚持多部门协调联动,以制度为红线,以监督为手段,不断规范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严格控制总量。整合精简政府工作部门,严格按规定限额设置行政机构,部门内设机构调整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控新设事业单位,确需设立的实行“撤一建一”。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限额储备,采取整合资源、加挂牌子的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设置的需求。
二是切实盘活存量。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在严控总量前提下,区分轻重缓急、统筹整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资源,重点保证公共服务、事业单位、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需要,用好用活编制资源。如通过核减回收职能弱化的农科所、林科所部分事业编制,并将其调整到新设的鸟儿洲管理处,满足了鸟儿洲湿地公园管理需要。
三是建立核查机制。结合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每月对在编人员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对数据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对各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情况逐一核对、及时更新,确保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是强化部门协调。通过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了机构编制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三者协作配合、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管理机制,保证了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的前提下,组织人社部门才按用编计划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并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按在编人员情况制作预算并核拨经费。
五是严格监督检查。为有效防范超编进人、盲目进人,规范用人单位抽调借用工作人员行为,我们与组织、人社部门合力把好了人员调配和招聘关口。同时,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领导干部任期审计范围,列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和完善了机构编制职能评估体系,对行政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履行情况、机构编制配置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和配备编制的重要依据,提高机构编制配置科学化水平,确保机构编制资源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