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常德市紧跟上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将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斩断中介机构和行政部门之间的利益链条作为简政放权的主要抓手,常德市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规范市本级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草案)》。12月20日,常德市人民政府以常政发〔2016〕16号文件形式正式公布,标志着常德市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进入全新阶段。
常德市市本级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66项,涉及市直19家单位。此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主要围绕投资审批单位梳理制定。这些事项包括:重大和限制类企业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等。根据新的规定,审批部门不得以任务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报告。
本次事项公布后,常德市将根据法律法规、审批事项调整及国务院、省政府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情况,适时调整中介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