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优化机构设置,从严控制机构编制,津市市编办近日下发通知,全面启动涉改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的拟定工作。
据悉,此次“三定”规定工作采取“两步走”方式组织实施。首先是涉改单位“三定”规定草案由各部门研究提出报至津市编办,津市编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部门报送的“三定”规定草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出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着重对接好国务院、省和常德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并结合今年来部门之间的职能调整工作,及时补充完善增加、取消、划转、下放等职责调整的事项。特别是对于整合和新设立的单位,理顺其职责,并经与相关部门反复推敲后再定稿。然后是“三定”规定草案由津市编办审核后,各涉改单位报送至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津市政府办的发文程序办理正式文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