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工作,汉寿县编办对自身的权力、责任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精简,率先出台了“三项清单”。
一是明确了“三项清单”工作推进责任制,成立了“三项清单”工作推进小组。明确县编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业务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长为具体责任人和联络人,共同组织实施“三项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保障到位。
二是出台了《汉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清单“三项清单”(试行)》文件。通过自行梳理、班子研究、广泛征求县法制办、县审改专家、县编委会领导、市编办意见,最终确定县编办权力清单20项,责任清单11项,政策清单54项。同时一并对外公布了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股室和县长热线及监督电话,接受服务相对人的监督。
三是制定了《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策清单“三项清单”管理制度》,建立了集体研究、定期调度、请示汇报制度,形成了县编办“三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今后因上级政府权限下放、法律法规调整或本单位职能职责转变等确需调整的,要组织召开机构编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会议,进行集体研究;中央、省委下文取消的行政权力,县编办要及时落实到位,并完善事中事后管理办法。由编办主任对需调整事项做定期调度,并向县编委会领导和上级编办请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