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陵区利用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契机,采取四条措施将27家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着力解决行政职能体外循环问题。一是转。利用政府机构改革空出的机构限额,将药监局、安监局、人防办等3家单位整体转为行政机构,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二是并。将蔬菜办、社会救助局、教育督导室、政府采购办等9家单位整体并入主管部门,原单位不再保留。三是收。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畜牧兽医局、农机局、公路局等11家单位的行政职能收归主管部门后,原单位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设置。四是撤。将区长热线办、普法办、知识产权办等4家单位的行政职能收归主管部门,原单位撤销,重新组建履行新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武陵区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