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由省林业厅副厅长柏方敏带队的省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组对桃源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辛春生汇报了桃源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有关情况。验收组与县编办、县财政、县人社等部门负责和9名林场职工代表进行了座谈。
桃源县高度重视林场工作,相关部门对改革扶持力度大。一是加大财政投入。2011年以来,县财政投入400多万元,使林场办公场所和养护站达到有水、有电、有路,吃、住、行、娱配套的“三有四配套”标准。特别是今年以改革为契机,按照“满足要求、适度超前”的原则,整合项目资金启动了1100余万元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管护房4处,维修场部2个,新建公路29公里,修补公路139公里,建设饮用水工程9个、电网改造工程4个,林场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效果明显。利用国有林区棚户改造和危房改造政策,为林场在职和退休职工,在县城异地新建住房91套,原址改造住房34套。
二是稳步推进改革。今年出台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将4个国有林场定性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以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9名,将39名在编人员、59名未在编人员全部纳入机关事业单位“五险一金”保障,缴纳各类保险40万元。全面提升工资待遇,定编职工、未定编职工年收入分别由原来的2万元、1万元提高到3.8万元、3万元。
三是分流编外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原有59名未定编富余职工从事公益林管护、森林抚育管护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将原来临时聘请的28名兼职护林员予以合约解聘,按照人平1.6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柏厅长对桃源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尤其是对县委县政府在改革后续工作中克服财力紧缺困难投资700万元,将林场道路建设纳入县交通建设规划,并已开工时表示充分肯定。他要求下一步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继续按改革方案大力支持林场工作,加快落实林业改革措施,做好保护生态,发展林业经济,发展森林旅游三篇文章,增强发展后劲。
(桃源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