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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事业站所设置的四点建议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5-11-02 11:11:48    浏览次数:    【字体:

  当前,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正式启动,科学合理设置乡镇事业站所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从过去的实践来看,尽管乡镇机构通过改革后得到不断规范,管理体制不断理顺,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特别是事业站所设置不够合理,上级要求与基层实际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澧县一些乡镇的负责人呼吁,在此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中,要按照简政放权、管理下移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机构和管理体制。

  一是综合设置农口事业站所。在上一轮乡镇机构改革,澧县对相关涉农事业站所进行了适度整合,设置了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和林业管理站。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由于职能相近、规模过小、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这些站所没有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建议在此次改革按照大农业管理的格局,将乡镇现有农口事业站所职责进行整合,综合设置一个站所。

  二是调整民政与社保站所性质。目前,澧县乡镇机关普遍设有4个内设机构,其中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应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但苦于没有赋予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实际从事的都是面向民生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建议此次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乡镇政府和事业站所职能,将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调整为事业站所。

  三是强化食安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省里要求此次改革在乡镇机构限额内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同时在乡镇设置食药监管派驻机构。但由于食药监管和安全生产同属社会安全工作,各地市场监管局和安监局在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中已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因此建议在乡镇机构设置上作出相应调整,统一明确食药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由县直职能部门派驻到乡镇或委托乡镇政府执法。

  四是理顺乡镇与派驻机构关系。省市明确,此次改革公安、司法、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设置派驻机构。在前几轮乡镇机构改革中,国土资源管理、工商等少数部门按1995年以前的区划在乡镇设置了派驻机构,由于管理幅度过大、人员力量不足,存在职能监管等不到位的问题。此次乡镇区划调整后,乡镇面积和人口将进一步扩大,为加强管理和方便群众办事,建议乡镇派驻机构统一按照一乡(镇)一所(站)进行设置或按中心镇辐射范围重新布局。同时,进一步理顺乡镇政府与派驻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强化乡镇政府对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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