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工作动态> 详细内容

常德市统一规范基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体制调整事项

来源:市委编委办     发布时间:2015-12-25 09:52: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基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改革精神,近日,常德市委编委办积极思考、主动作为,按照“县整合、乡增强”的整合方式,先后按程序以编委、编办的名义下发《关于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指导意见》、《关于区县(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卫生监督与计划生育执法机构整合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省率先统一规范了常德市基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体制调整事项:一是明确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予以合并,组建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暂保留“妇幼保健院”牌子,为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二是明确将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整合,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政府负责,加强乡镇计生办计划生育管理职能。

    一系列举措的出台,为稳步推进常德市基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明确了方向。下步市委编委办将根据上级改革要求,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各区县(市)基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