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通知要求,行政机关原由质监部门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改为编制部门发放后,鼎城区委编委办积极着手发证换证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时间购置了硬件设备,刻制了业务专用章,并培训了业务人员,在贯彻落实市委编委办组织召开的“全市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培训暨登记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基础上,成功为区科协发放了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鼎城区科学技术协会法定代表人年初进行了调整,因业务工作需要,加之原先的相关证书已到期,为确保及时为其办证,鼎城区委编委办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请示、咨询,提前着手相关准备工作,在市委编委办5月17日统一部署此项工作的次日,就为区科协顺利发放了证书,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